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专项治理“微腐败”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专项治理“微腐败”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

时间:2017-09-20 14:23 阅读数:4840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

专项治理“微腐败”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

 

按照《成都市双流区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扎实抓好专项治理“微腐败”整改实施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分析自查自纠中梳理出的“微腐败”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建立问题动态管理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细化职责任务,倒排时间节点,逐项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范围及时间步骤

(一)工作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工作人员。

(二)时间步骤

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从2017年7月1日开始,2017年9月30日结束。

1.动员部署。7月上旬,召开专门工作推进会,对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纪律要求。

2.对自查自纠阶段收集出的问题进行“回炉”,开展再梳理、再查找。7月上旬,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对单位和分管相关业务领域存在的“微腐败”问题梳理,查找存在问题和风险点,制定问题整改措施,形成“微腐败”问题剖析材料,7月13日前,教育局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剖析研究,形成教育局《单位“微腐败”问题剖析报告》。

3.制定《单位“微腐败”问题整改落实方案》。7月15日前,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局办公室与监察室配合,针对《单位“微腐败”问题剖析报告》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逐条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计划和措施,列出整改清单;厘清责任单位、责任人,列出责任清单;细化时间节点,实施项目化管理,列出进度清单,汇总形成《单位“微腐败”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4.分类处置,落实问题整改。9月15日前,按照整改方案,区分自查自纠梳理出的“微腐败”问题性质,分类进行处置,对群众反映突出、影响面较大的“微腐败”问题,各单位要通过“集体会诊”的方式,明确责任人、时限,强化统筹协调,抓紧解决。属于班子的问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责,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整改;属于个人整改的问题,要推行“当事人列出整改计划、向组织报告、接受监督”的整改方式。整改工作要从具体问题改起,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对重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将党员干部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围绕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剖析、研究。结合整改情况,分别梳理形成《单位“微腐败”问题整改效果自查报告》和《个人“微腐败”问题整改效果自查报告》。《单位“微腐败”问题整改效果自查报告》由各级党组织起草,并由主要负责人审签。《个人“微腐败”问题整改效果自查报告》由分管领导审签。要将单位和个人“微腐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重点公开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时间节点、整改成效等内容。要通过走访回访、现场答复、座谈通报等形式向诉求群众、受益群众反馈,用实际行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逐一登记、逐一整改、逐一问效。对“微腐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要坚决“返工”,确保整改落实达到预期效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明察暗访,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按照下管一级原则,采取随机督查、跟踪督办、重点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本单位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严肃问责。健全以纪检监察为主体,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明察暗访。对明察暗访初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进一步加快调查核实,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纪律责任。

(二)坚决查处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持续抓好信访问题“清仓起底”,集中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紧盯关键环节,专设“微腐败”查办绿色通道,充分发挥“85811009”、“85822018”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突出执纪审查重点,下狠力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恶劣、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惩戒追责,不搞下不为例,持续形成高压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势头。严肃执纪问责,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如需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坚决实施“一案双查”,既坚决查处违纪违规人员问题,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的责任。要切实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等要求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施治。对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严肃查处;对一般问题,要加强教育整顿;对隐患风险,要强化防控措施。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纪律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宣传教育,持续营造浓厚氛围

各学校(单位)要把宣传发动贯彻于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人管、有人查”,让基层干部深刻体会到违规违纪“不值得、不侥幸”,形成持续震慑。要注重总结归纳,加强信息报送,提高采写质量,突出宣传成效。

四、工作要求

各学校(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并建好台账,定期向局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局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每月15日、30日(逢节假日顺延)分别向区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台帐,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向区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总结。


新闻来源:双流区东升一中